近日,自然資源部印發《關于學習運用“千萬工程”經驗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明確了總體要求、實施路徑、實施內容和實施保障,旨在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浙江“千萬工程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(解讀詳見6版)。
土地整治是“千萬工程”迭代升級的重要平臺和抓手。2019年,自然資源部部署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。截至2023年年底,全國1304個試點累計完成綜合整治規模378萬畝,實現新增耕地47萬畝,減少建設用地12萬畝,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廣、可復制的寶貴經驗,全域整治成為優化空間布局、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平臺。
《意見》要求,充分發揮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平臺作用,以縣域為統籌單元、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,綜合運用相關政策工具,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、雙向流動,優化農村地區國土空間布局,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,助推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城鄉融合發展,助力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。《意見》確定了堅持人民至上、共建共享,堅持規劃先行、統籌謀劃,堅持實事求是、量力而行,堅持立足當下、謀劃長遠等基本工作原則。
《意見》明確,堅持省負總責,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意見或管理辦法;縣級統籌謀劃,合理劃分實施單元;鼓勵群眾全過程參與,科學編制實施方案;依法依規開展項目立項、實施、驗收等工作,落實后期管護責任,做好地籍調查和確權登記。
《意見》提出,在保持空間布局總體穩定的前提下,可對土地開發利用方式進行局部微調、統籌優化。針對農用地集中連片整治、建設用地整理、自然生態本底保護修復等主要整治內容,明確了整治目標、任務、支持政策和底線要求,并對整治工作中“三區三線”優化微調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運用作出詳細規定。
在實施保障方面,《意見》要求完善工作機制、鼓勵多方參與、做好資金統籌。按照省負總責、市級監管、縣鄉實施的原則,建立政府主導、部門協同、上下聯動、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,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、基層群眾、專家、智庫和土地經營權主體的作用,通過財政支持、金融支撐、社會投入、政策驅動等多渠道落實整治工作資金保障。
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,將召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全國經驗交流會,出臺實施指南,發布典型案例,指導各地用好相關政策工具包,推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,為和美鄉村建設蓄勢賦能,進一步增強鄉村全面振興的動力與活力。